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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讲导学

本节是利用工具箱和作图菜单作图,只要通过简单练习,即可掌握。

工具箱作图及标签的使用 教师精讲

几何画板中间的空白部分称为“绘图区”。绘图区是用几何画板描绘(画出)具体的几何图形,并且强调空间的逻辑关系。在绘图区中,你可以画出有几何约束条件的点、线和圆,可以画出线段的中点,画一条线平行或垂直于另一条线,画一个以给定的长度为半径的圆,进而画出有一定几何关系的图形。画图过程是快速、准确的,而且能简单清晰地揭示重要关系。当你用鼠标或内装动画工具移动绘图的某一部分时,所有相关部分也随之变化,而且事先给定的所有几何关系都保持不变,体现了几何画板的最大特色——动态性。

利用工具框中的作图工具可以作各种各样的几何图形,基本作图工具图标的介绍如图1.3所示。

图1.3

选择工具:按住不放会出现一排按钮,后两者依次是“旋转工具”、“缩放工具”。不要松开鼠标,拖动到需要的工具按钮处松开鼠标,该工具被选择。

点工具:用来画点。

圆工具:用来画圆。

直尺工具:按住不放会出现一排按钮,后三者依次是“画线段工具”、“画射线工具”、“画直线工具”。不要松开鼠标,拖动到需要得工具按钮处松开鼠标,该工具被选择。

文本工具:给点、线、圆、轨迹、图像等对象标注符号或在屏幕上加一段 文字注解。

自定义工具:记录作图过程,产生作图工具,显示记录内容,进入文档及工具管理等。

例1 用基本作图工具作出图1.4中的5个图形: 教师精讲


(1)        (2)        (3)


(4)             (5)

图1.4

[简要步骤]:

(1)用鼠标选中点工具,在绘图窗口的指定位置单击鼠标左键,即可作出一个点A

(2)选中圆工具,在绘图窗口的指定位置单击鼠标左键,拖曳鼠标到适当位置后松手,即可作出一个圆BC(注:第一点B为圆的圆心);

(3)仿(2)的过程作圆DE,选中直尺工具,在圆周上任取一点F,并拖曳鼠标至圆周上的另一处后松手,得到点G,再拖曳鼠标至圆周上的另一处后松手,得到点H,再拖曳鼠标至点F

(4)仿(2)的过程作圆IJ,选中直尺工具,作一条与圆IJ相交的线段KL,选中选择工具,在圆IJ与线段KL的交点附近点击一下,得到点M

(5)选中直尺工具,按住Shift键,即可作具有特殊角的线段(直线、射线),这里作的是水平线段NO,类似地作另一条水平线段PQ;作一条斜的线段RS,选中选择工具,在线段RS与线段NO及线段PQ的交点附近分别点击一下,得到点TU

如果以上的图形都没有标签,可以单击文本工具,光标由前头变为手形然后分别移动鼠标,当光标移到对象处,变为单击鼠标,对象就有了标签。

对象(点,线段,圆,按钮等)标签指的是几何对象的名称,点、线、圆都有相应的标签,这样才可以很好地区别这些几何对象。系统显示标签通常有两种方法,一种是创建几何对象的同时显示标签;另一种是上述通过文本工具单击来加标签。对于同一对象,根据需要按单击选中的对象的先后顺序显示标签。两种方法点的标签顺序都是ABC、……ZA1,B1……;直线型对象标签顺序是小写字母j,k,l…..;圆对象的标签顺序是C1,C2,C3……;几何画板默认为手动显示标签,若要在作图过程中自动显示标签,选择“编辑”的“参数选项”。

标签的修改,可以首先右键单击对象,打开快捷方式,选中“对象的标签”选项,可以修改标签。另外,用“选择工具”选中对象,然后同时按ALT+> 键,可以增大标签字体;同时ALT+<键,可以减小标签字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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